《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2014-02-19 共 8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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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八条 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九条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二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三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代为办理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四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六条 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九条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条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二十四条 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无法履...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经...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六条 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该机器设备的作...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七条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 对作...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八条 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口岸时,外资企业应当报请中国的商检机构进行检验,由该商检机构出具...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二十九条 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实施后,审批机关有权进行检查。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与外国投资者...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 第三十条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一条 外资企业的用地,由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审核后,予以安...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二条 外资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天内,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到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三条 土地证书为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四条 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五条 外资企业使用经过开发的土地,应当缴付土地开发费。 前款所指土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六条 外资企业使用未经开发的土地,可以自行开发或者委托中国有关单位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当由外资...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开发费的计收标准,依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与经批准的该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九条 外资企业除依照本章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依照中国其他法规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条 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一条 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出口其生产的产品。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二条 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可以委托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委托中国境外的公司代销。...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三条 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依照中国规定需要领取进口许可证的,外资企业凭批准的该企业进口设备...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四条 外资企业进口的物资以及技术劳务的价格不得高于当时的国际市场同类物资以及技术劳务的正常价格。外资...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与销售 第四十五条 外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国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

第七章 税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税务 第四十六条 外资企业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税务 第四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税务 第四十八条 外资企业进口下列物资,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减税、免税: (一)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税务 第四十九条 外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中国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减税、免税或者退税。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条 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应当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一条 外资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开户银行监...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二条 外资企业因生产和经营需要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须经中国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依照中国外汇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外汇管理 第五十三条 外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和港澳台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的外汇收益,依照中国税法纳税后,可以自由汇出。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四条 外资企业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五条 外资企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六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自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加注中文。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应当独立核算。 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依照中国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五十九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会计人员查阅外资企业账簿,费用由外国投资者承担。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六十条 外资企业应当向财政、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六十一条 外资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在地设置会计账簿,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违反前款规定的,财政、税务机...

第十章 职工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职工 第六十二条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雇用、...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职工 第六十三条 外资企业应当负责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建立考核制度,使职工在生产、管理技能方面能够适应企业的生产与发...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四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五条 外资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六条 外资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七条 外资企业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六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中...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六十九条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从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外资企业经营期满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条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一条 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一)、(二)、(三)、(六)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三条 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债权人会议; (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四条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五条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六条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期限、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七条 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终止的,参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外资企业与其他公司、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以及个人签订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外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和港澳台职工可带进合理自用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物品,并依照中国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