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财务会计 第六十条 外资企业应当向财政、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