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一条 外资企业的用地,由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审核后,予以安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