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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