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 第三十四条 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