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