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二十五条 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