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