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九十条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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