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