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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