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九条 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