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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