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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