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