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