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