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