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