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四十条 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 发布日期:2018-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