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第四十条 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 发布日期:2018-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