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宪法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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