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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