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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