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宪法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