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宪法 发布日期:1982-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