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宪法 发布日期:1982-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