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第四章 对外关系的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第四章 对外关系的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中国公民和组织在海外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国家加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