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外国企业参与合作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资源,特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