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八章 对外贸易救济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八章 对外贸易救济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对外贸易的双边或者多边磋商、谈判和争端的解决。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