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