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