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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