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负责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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