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依法应当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