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章 撤销登记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章 撤销登记 第五十八条 撤销市场主体备案事项的,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