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