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