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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