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 第二节 引渡请求的提出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二节 引渡请求的提出 第十一条 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出具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载明:
(一)请求机关的名称;
(二)被请求引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职业、外表特征、住所地和居住地以及其他有助于辨别其身份和查找该人的情况;
(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等;
(四)对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追诉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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