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 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十七条 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