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十条 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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