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十七条 归侨、侨眷与境外亲友的往来和通讯受法律保护。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