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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