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