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