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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