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