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