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九十一条 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