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五十一条 慈善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管理、信托当事人、信托的终止和清算等事项,本章未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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